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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监督、社会监督、会员监督制度

来源:本站|发布时间:2025-05-20 09:52:21 |浏览次数:83

为进一步加强我会作风建设,改善服务质量,提高办事效率,切实做到依法办事、依规运作、文明服务、客观公正,从源头预防和治理腐败,促进我会的全面建设和发展,更好的为会员、政府和社会服务,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有关社会组织的规定和《山西省促进行业协会发展规定》及《山西省有害生物防制协会章程》制定本制度。

一、监事监督

    监事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会章程,接受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领导,切实履行如下职责:

   (一)监督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的参会人员资格确认、程序和选举、罢免;监督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履行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检查本会财务和会计资料,向登记管理机关以及税务、会计主管部门反映情况;

   (三)监事列席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等各类会议,确认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决议事项的合法有效性,有权向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议提出质询和建议;

   (四)依法依章、公平公正协调处理内部矛盾,有权提出召开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协调有关事项表决议案,并维护当事人申辩权利;

   (五)监督理事会遵守法律和章程的情况。当会长、副会长、理事和秘书长等开展业务活动损害本会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必要时向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或政府相关部门报告。

    二、社会监督

    社会公可对我会如下事项进行监督:

   (一)我会对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贯彻执行情况;

   (二)行风建设及行为规范;

   (三)服务态度、工作作风及职业道德建设情况;

   (四)各项公示承诺的落实及办事公开透明情况。

    三、会员监督

    我会会员可对我会如下事项进行监督:

    1、我会对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我会章程的贯彻执行情况;

    2、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及理事会理事会代表大会决议事项的执行情况;

    3、专职和兼职工作人员的行为规范;

    4、我会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工作作风及职业道德建设情况;

    5、协会领导廉洁自律情况;

    6、各项公示承诺的落实及办事公开透明情况。

    四、监督的主要办法

    1、利用微信群、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形式对我会办事事项、办事程序、服务承诺等进行公开,广泛接受监事、会员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2、经常听取有关会员的意见,接受经常性会员监督。

    3、设立监督投诉箱和监督投诉电话。

    4、走访会员,发问卷调查表及征求意见表等,了解情况,改进工作,接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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